• 理工首页
  • 本站首页
  • 部门概况
    • 部门简介
    • 机构设置
    • 工作职责
  • 工作动态
    • 党建工作
    • 业务工作
  • 财务公开
    • 财务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规章制度
    • 上级部门文件
    • 校内文件
  • 办事指南
    • 教职工办事指南
    • 学生办事指南
  • 财务微课堂
  • 下载专区
部门概况
  • 部门概况
  • 部门简介
  • 部门领导
  • 机构设置
本站首页 / 办事指南 / 教职工办事指南 / 正文

关于转发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

2024年11月28日 17:47  点击:[]

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的通知,从11月1日起,全国铁路推广全面数字化的客运电子发票服务。

采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不再需要到火车站、车票代售点、自助机上打印纸质报销凭证。在行程结束或者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180天内,可在12306APP或12306官网上直接登录本人铁路12306账户申请开具电子发票,在输入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后,系统将据实开具电子发票。开具铁路电子发票的流程详见附件链接。开具铁路电子发票时有以下注意事项:

1、开具铁路电子发票时“抬头类型”选择企业,“发票抬头”填写贵州理工学院,“纳税人识别号”填写12520000053300306T。

2、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旅客取得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仍可报销入账,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不可重复开具。

3、如填写发票信息有误,或遇运输服务中止致行程改变等情况,可在原电子发票开具时限内按照准确信息或实际行程重新申请开具1次新的电子发票,原电子发票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新华社发布文章:铁路电子发票怎么开?(https://mp.weixin.qq.com/s/8VRmGY-GNDok4pJUp46OHw)



                             计划财务处

                          2024年11月4日


【关闭当前窗口】

电话: 0851-88126691
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党武镇博士路
邮编: 550025
友情链接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贵州理工学院 贵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贵州理工学院科技处
Copyright ? 贵州理工学院计财处